最近,央視一檔名為《是真的嗎》的節目曝光了初中英語課本摻雜廣告的事件,事情是這樣的,被曝光的仁愛英語教材第一頁出現了一份活頁廣告紙。在這份三面的活頁廣告紙上印著多種英語產品的宣傳資料,教科書錄音帶、教材講解材料、電子點讀筆、同步聽力測試、電子教科書等等。此事一經曝光引來諸多質疑,難道這教科書還能像電視一樣打廣告?如果這種現象繼續下去,未來是不是各種教材都可以靠打廣告賺錢了?
對于這一問題,北京仁愛教育研究所所長趙勇是這樣解釋的------“那不是廣告,是一種售后服務,是想告訴學生,還有哪些教材。”似乎在這位趙所長看來,打廣告不僅沒有錯,反而還值得肯定,因為它提供了更好的售后服務,這種邏輯顯然經不起推敲,為什么?站在教育一線的老師們最有發言權。
絕大多數教師認為,通過教材打廣告必然會影響正常教學秩序,因為廣告可能使學生分心,影響學習質量。從曝光的信息來看,這個仁愛英語教材的廣告還是蠻花里胡哨的,這比枯燥乏味的單詞更有吸引力,也正是如此,很多老師也屢屢向學校反映該問題,卻得不到理想的答復,原因是學校并無權利改變教材。
再一個,有部分老師已經深切體會到了這種現象對孩子們身心發展所帶來的危害。在某些老師教育學生要認真讀書時,學生反而用廣告來頂撞老師,言下之意是,既然教科書都可以打廣告,那么他們懶散一點也無所謂。其實在孩子們心目中,廣告是一個非常負面的詞匯,因為在家里看電視時,他們就經常受到廣告的騷擾,如今教科書上居然夾雜著廣告,這極有可能激發他們的厭學情緒。
其實,老師們所反映的這些問題也正好印證了家長們的擔心,而且,也有不少孩子反映在他們學習過程中也的確會受到廣告的騷擾。由此看來,杜絕教材廣告已經是迫在眉睫。
從某種程度上講,對教材打廣告是否合法已經有明確的認定。今年9月30日剛剛征求完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第40條明確規定: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幼兒的教科書、教輔材料、練習冊、校服、校車等發布廣告,違反者將根據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嚴肅處罰。從這則規定來看,通過教科書打廣告明顯是違法的。
但在這一事件中,某些人明顯鉆了空子,就像上面所提到的那樣,北京仁愛教育研究所所長否認這是廣告,這也就是在逃避廣告法的監管。如果廣告法無權對該問題作出明確認定,余下的也就只有教育部門才有發言權了。在此,我們呼吁教育部門徹查此事,并出臺法律法規規范教材監管,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這不僅是老師們的希望,更是家長和孩子們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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