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廣告詞兒大家都比較熟悉,那就是“請認準中國馳名商標”。很多名牌商品都曾以“中國馳名商標”為賣點進行宣傳推銷,但是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商標法》規定:“馳名商標”不得出現在商品包裝或者廣告的宣傳上。到現在,這項新規定實施已經快3個月了,那么市場上的商品包裝還有沒有“馳名商標”的字樣呢?一起來看記者的調查。
最近幾天,上海廣告公司記者接連走訪城區多家超市后發現,在一些酒水、醬料等商品的外包裝上依然能夠看到“中國馳名商標”的字樣。少數消費者對標有這樣字眼的商品還是很青睞。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消費者都認為越是“馳名商標”的,產品質量越好。到底是不是這樣呢?一起來聽一聽工商人員的解釋。
區工商局商標廣告科副科長牛連功說,馳名商標的本質是對商標的一種保護,并不體現商品質量和品牌的美譽度,不是榮譽稱號。不少企業將獲得的中國馳名商標進行宣傳,甚至利用廣告誤導消費者。
新版《商標法》規定,從5月起,凡進入流通領域的產品印“馳名商標”攬客,企業將受到10萬元罰款處罰。那么新《商標法》已經實施了兩個多月,為什么標有“馳名商標”的商品還可以上架銷售呢?對此工商人員介紹,這是按照新《商標法》的規定,為減少企業損失采取的一種過渡性政策。
牛連功介紹,根據國家工商局的有關規定,在5月1日之前生產的,標有中國馳名商標的商品還可以銷售,但是5月1日以后生產的,絕對禁止上架。
首批“中國馳名商標”誕生至今已經走過20多個年頭。多年來,“馳名商標”的作用慢慢被異化,從“國字號”到省市級,各種“馳名商標”泛濫成災,成為不少企業廣告宣傳的一大噱頭。看來,咱們消費者在買東西的時候,關鍵要看商品的內在質量,而不是它的包裝和廣告宣傳。
【每日商標知識】
確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有哪些方式?
1.按照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來確定。
2.按照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來確定。
3.給予法定數額的賠償。實踐中,有很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案件,難以取得充分的證據以確定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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